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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蒙古包頭市民政局依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
8月18日,包頭市民政局依法取締了未經登記注冊的“內蒙古云霓漢服社”、“包頭市云霓漢服社”、“云霓漢服社”。
據了解,市民政局收到實名舉報,反映“內蒙古云霓漢服社”存在未經注冊擅自開展活動的現象。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,市民政局于8月18日依法約談了“內蒙古云霓漢服社”負責人。經詢問,該負責人承認未經登記注冊,擅自以“內蒙古云霓漢服社”、“包頭市云霓漢服社”、“云霓漢服社”開展活動的情況。
依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二條和《取締非法民間組織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二條、第九條的規定,經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授權,包頭市民政局對“內蒙古云霓漢服社”、“包頭市云霓漢服社”、“云霓漢服社”作出取締決定,要求上述組織從即日起停止一切以“內蒙古云霓漢服社”、“包頭市云霓漢服社”、“云霓漢服社”名義舉辦的活動,關閉相關QQ群、微信群,消除一切由該組織行為所帶來的影響。鑒于上述非法社會組織并未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,且對弘揚傳統文化有一定積極作用,執法人員引導其在起草完善章程的基礎上,依法正式登記注冊。
來源:包頭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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